按照《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,對經申請審核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實施保障,以下取得《住房保障證》的家庭(第二批827戶),經多次短信或電話通知未參加實物配租,且輪候時間已超過3年(即2017年12月31日之前),請在2021年8月27日以前到銀川市民大廳五樓A廳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年審并參加意向登記,凡逾期不按規定年審或意向登記的保障家庭視為自動放棄資格,將不再輪候實物配租,同時取消住房保障資格。?
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1年8月13日